刘先生跟孙女士去年来我司,要委托我司要求找到跑路的老赖。我司当时了解了大概情况后,同意并承接了刘先生孙女士的委托。由于他们的特殊性,老赖以搞房地产为名,到处融资。刚开始跑路的时候,打电话还是接,到后来态度一次次的比一次次的差。因为直接报案的话,他全部还是还不起的。只能先找到他,能要回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。所以在查找他人时,还是不能公开的找。刘先生自己当时借给他是200万元,同时做担保孙女士也借200万左右。可以说自己一辈子,幸幸苦苦的钱全部押在这里了。孙女士家里要买房子,一时都是因为没钱。孩子还因为这事,闹得不开心。怪自己不该借钱给一个骗子。心里非常的着要把钱要回来。但是面对电话偶尔接,偶尔不接的人来说,不只该何时下手。
我司想既然跑路了,电话还在自己身边找到他的可能性还是很大。于是我司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他的手机号,当晚并同债主一起过去。在一个宾馆找到了他的车。当时由于过去匆忙,又是到别人的地方。不敢下手抓他,怕他那里人势力强跑掉了没有一点办法。因此就没有抓他,要等他回长沙下手。当时为了保险起见,我司对车辆用了技术手段进行控制。基本上来进刘先生孙女士的心里,也就轻了一口气。非常的感谢我司的帮助。后来没有多久到长沙就找到了老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