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起来黄先生也是真的不幸,与自己的妻子结婚差不多两年左右的时间。由于自己身居澳门,妻子是内陆人。平时进出也不是太方便。妻子经常回娘家,我也可以理解。每次回家一趟,整会在我这里拿部分开资的钱。在家里时偶尔会找我要钱。我平时发钱也比较大方,并没有太在意这些生活开资料,但是让黄先生没有想到的是,自己的老婆居然拿自己的钱,跟别人好上了。这个是我无法接受和容忍的,同时黄先生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。
由于地域的关系进出并不是很方便,黄先生来一趟发费肯定也不少。还要办各种手续非常的麻烦,因此就想当地的朋友帮助,于是找我司另求帮助。我司了解黄先生的事情后,还是承接黄先生的委托。按法理跟道理,他的妻子做的太过分。如果单纯的玩玩到底也没有什么,居然还跟别人办起了结婚酒,设宴招待朋友。这个帽子带在谁的头上都没有接受。
对于黄先生的要求我司愿意承接委托,按黄先生要求达到他想的效果。当然这些都是一些合法维权的手段,并不会用其它的用途。我司取证有原则,所取得的证据都只能作为维权使用,不能用于威肋和敲诈的不合法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