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事苟且之事 ,如今是非常的普遍。但是作为单位上的人员,应该品德道德更多的高尚,可是偏偏的干出了这种事情出来。有时候真的让人难以理解,为什么会这样子。
难道真的是他们说的日久生情吗,难到干工作就真的会瞎搞在一起。我看一切都是借口吧,干一些苟且之事,还会给自己找理由。其实我看都是一些品德不好的人,确干上管理岗位,利用职务之便,搞一些不正当关系出来。
俗话说兔子都不吃窝边草,确在他们身上是相反的。完全不注意形象,也不注意自己在单位上的影响。有时候你在外面瞎搞一下,作为受害者,很多人都会选择接受,难免有应酬的事情出来。那种情况,很多受害者都不会出声,可你偏偏干的是有感情,有关系的。
作为受害者,应该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情。我司一直强调受害者们,要敢于维权,不要选择默默忍受,没有必要。你担心不会取证。其实找到会有专业的人士来处理就可以了,专业的人,干专业的事情。